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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就万事大吉,我看未必!

2019,08,09

代书遗嘱未当场签字确认无法生效价值107万元房产被判按法定继承分配,律师提醒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缺一不可

 

【案情】

李先生重病弥留之际,有一套房子和两个继承人,女儿李小姐和母亲梁老太,在病房时李先生让同事代写遗嘱把房子分给自己的女儿,但未当场签字,相隔两三个小时后在医生、护工、病友见证下按下手印。李先生去世后,李先生的母亲对这份遗嘱不予认可。

【律师解答】

1、该遗嘱是否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1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从形式要件角度来看,代书遗嘱要求的是遗嘱各要件完成的当场性。

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必须见证遗嘱人签名的过程,或者见证遗嘱人按手印的过程。本案中,见证人并未见证按手印的过程,遗嘱的形式严重缺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这份“遗嘱”无法构成代书遗嘱,被判无效。

2、代书遗嘱被判无效后,遗产该如何继承?

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系争房屋由李小姐和梁老太依法继承,因梁老太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可酌情予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