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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外借债,另一方不知情也要共同偿还吗?

2019,08,09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负债,债权人主张权利,法院判决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案情】

李某做生意缺钱向刘某借款10万元,借期一年,月利息壹分。借款期限届满后,刘某多次催讨未果,不久发现李某手机停机,人也下落不明。无奈,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及其妻王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申请法院查封被告的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李某与其妻王某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将原夫妻共同财产即坐落在市区一房产转移给王某名下。由于该10万元借款用于被告李某及其妻王某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及其前妻王某共同承担他们在婚姻期间内所欠的债务1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和案件受理费。

【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女方证 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虽然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已对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作出处理的,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本案涉及到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问题。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夫妻虽为婚姻的主体,且在诸多利益方面密不可分,但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与责任。借款还赌债的产生很明显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应当由债务人自己负责清偿。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